粤东高端商务集聚区!潮州这个地方将这样规划建设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更好地指导韩江新城半岛广场及周边片区的建设和管理,近日,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潮州市半岛广场及周边片区(D11、D1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的公告。
1、发展定位和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
西至韩江与东溪,北至北溪,东至规划安澄路,南至仙河村,涵盖磷溪镇的埔涵村、窑美村、田心村、福聚村、顶厝洲村、凤美村、塘边村、仙河村等8个行政村以及桥东街道的涸溪居委会的全部/部分用地,总面积为8.94平方公里。
发展目标
把韩江新城半岛广场及周边片区建设成为潮州市跨越发展的新城战略支点、不失传统的现代潮州窗口、集约高效的新城活力中心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示范区。
发展规模
(一)本次规划的各类设施将按照 12 万人进行配套。
(二)用地规模: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5.17 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4.18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
韩江新城半岛广场及周边片区的功能定位为:粤东高端商务集聚区、潮州城市中央活力区、滨江生态宜居示范区。
2、综合交通规划
对外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落实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1条城际轨道线路和1个城际轨道站点。其中,城际轨道线路为潮州人民广场—湘桥—半岛广场—韩江新城—汕头澄海区的粤东城际线路,城际轨道站点为半岛广场站,位于同心路与潮州东大道交叉口西侧。
对外道路系统规划
对外道路方面,各个方向的主要道路如下:
①东西向:潮州东大道、安澄公路、外环南路;
②南北向:滨江路、如意大桥、同心路、省道231。
公共交通规划
(1) 公交场站规划
规划布局 5 个公交首末站,规模共计 15364 ㎡。同时,规划 20 个路边停靠站,公交服务半径 500m,覆盖率 98.4%。
(2) 公交专用道规划
潮州东大道采用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布置,同时,通过物理分隔、醒目的标志标线和违章监控等手段保障公交车专用路权。
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布局 7 个独立社会停车场,9处配建社会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共 2800个。停车场内应配置汽车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出行需求。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市级公共服务中心
规划设置2个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为半岛广场商业服务中心以及总部经济公共中心。配置商务办公、商业金融、会议会展、星级酒店等功能,力求打造与潮州城市主中心隔江相望的城市副中心。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15分钟生活圈)
规划设置2处独立占地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用地面积约1-1.5公顷,以服务周边居住区为主,服务半径为1000米。引入新型邻里中心模式,采用独立占地方式建设。
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5分钟生活圈)
构建17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满足居住区日常管理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为300米。
教育设施规划
(1)小学
保留埔涵小学与顶厝洲小学2处;扩建2处,其中田心小学升级扩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福聚小学扩建为1.95公顷,取消凤美小学。新建小学3处,每所学校设置24-36班。
(2)中学
新建初中1处,占地规模为2.34公顷;新建3处九年一贯制学校,每所学校设置42-45班。
(3)幼儿园
规划17处幼儿园,用地面积0.5-0.7公顷,规模6-12班。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市级医疗设施
设置1处妇幼保健院,用地面积为2.04公顷,规模为200床。
(2)居住区级医疗设施
规划2处居住区级卫生服务中心,其中1处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为0.24公顷,1处结合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布置。服务半径约800-1000米。
(3)社区级医疗设施
设置居住小区级卫生服务站2处,全部及1/2以上的面积应设在首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每处建筑面积120-270平方米。
文化设施规划
(1)市级文化设施
保留1处民间艺术博物馆,规划1处市级文化设施(新城文化馆)占地面积1.32公顷。
(2)居住区级文化设施
设置2处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处。服务内容包含社区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服务半径800-1000m,满足居住区级文化活动需求。
(3)社区级文化设施
设置17处文化活动站,服务内容包含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等,满足居住小区级居民日常文娱活动需求。
体育设施规划
(1)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规划设置2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规模为0.5公顷,宜集中设置篮球、排球、7人足球场地。
(2)社区级体育设施
新增17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和17处室外健身场地,宜配置半场篮球场、门球场地、乒乓球场地等,用地面积不宜低于800㎡/处,人均用地面积不小于0.3㎡/人。
福利设施规划
(1)市级福利设施
新增1处新城福利院,用地面积为0.80公顷,与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联合布置。
(2)社区级福利设施
结合社区级公共中心新增17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
行政服务设施规划
(1)市级行政设施
预留市级行政设施用地,面积约5.32公顷。
(2)居住区级行政设施
结合2个居住区级公共中心新增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各1处,新增1处派出所,,面积为0.39公顷。
(3)社区级行政设施
结合社区公共中心配置17个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
资料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