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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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此次REITs政策的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其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来源:新京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