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潮州资讯助手 2021-09-14 0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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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图片来源:住建部官网 《通知》称,近年来,一些城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高度排名前列、形式奇特,脱离实际需求,抬高成本投入,加剧

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图片来源:住建部官网

《通知》称,近年来,一些城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高度排名前列、形式奇特,脱离实际需求,抬高成本投入,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

《通知》提出,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图片来源:住建部官方网站

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以确保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

此外,将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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